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拉萨法律咨询 > 拉萨破产清算法律咨询 > 请问破产清算试题破产清算两种方法的规定是什么

请问破产清算试题破产清算两种方法的规定是什么

西藏-拉萨 破产清算咨询 2017.07.03 13:21:48 21人阅读

律师你好,我是法学院的学生,最近看到关于破产清算的问题,请问破产清算试题破产清算两种方法的规定

其他人都在看:
拉萨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拉萨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17-07-03 13:31:48 回复
咨询我

可变现价值可以有两种途径获得:
一是利用资产评估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
二是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对于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调整。通过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引入可变现价值的概念,对于正确适用新会计制度的破产企业可以利用其账面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但在现实会计实务中,清算组成立时并没有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的资产评估,也就没有评估值可以利用。由于新会计制度颁布较晚且没有全面强制实施,许多企业尚未采用新会计制度。因此,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首先应当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对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进行调整,然后可以利用资产账面价值确定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适应破产清算环境下资产计价原则的变化。
以上是破产清算试题破产清算两种方法

2017-07-03 13:22:4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