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变更宅基地户主需满足的条件:
转让行为应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需要准备的材料:
原户主的变更申请
新户主的过户申请
双方签订的有关房屋赠与或者买卖协议
双方的户口本及身份证明
村委会出具的有关证明
原户主持有的原土地证等
到所在地国土资源所申请变更登记。注意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变更必须是与房屋的所有权一起进行,单独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转让行为。
2019-04-26 03:54: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