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被收购,公司只是口头通告员工公司卖了,连员工一起转到下家公司,工龄带过去,福利待遇也不谈,所有的都是公司避开员工和收购方私下完成的,这种做法符合法律程序吗?
公司被收购,公司只是口头通告员工公司卖了,可以和收购方的领导协商解决此事,如果领导的答复是否定的,当事人也只能接受,不能接受的,可以辞职;
二,辞职:
1,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2,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律师解析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首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其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最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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