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绵阳法律咨询 > 绵阳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有期徒刑15年减刑条件是什么,如何进行减刑

有期徒刑15年减刑条件是什么,如何进行减刑

四川-绵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6.30 17:22:59 3273人阅读

朋友因为早年的冲动,触犯了法律,背叛了十五年有期徒刑,想请问有期徒刑15年减刑条件是什么,如何进行减刑

其他人都在看:
绵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绵阳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判刑一年的罪犯如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按规定减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2号)规定:
  第五条 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第六条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017-06-30 17:34:59 回复
咨询我

有期徒刑15年减刑条件,最多能减刑五年。
  《刑法》规定有期徒刑15年减刑条件
  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2017-06-30 17:24:59 回复
咨询我

有期徒刑15年减刑条件如下:按照我国刑法,减刑或者假释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因此这就是下限,也就是说,十五年有期徒刑无论怎么减刑或者假释,最少也要关7年半(正式执行前已经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020-12-24 18:28:52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