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南京法律咨询 > 南京其他法律咨询 > 如何认定非法占有,那几种情形表现可以认定为非法占有

如何认定非法占有,那几种情形表现可以认定为非法占有

ask****911 江苏-南京 其他咨询 2017.06.27 21:30:37 18215人阅读

如何认定非法占有,那几种情形表现可以认定为非法占有,谢谢!

其他人都在看:
南京律师 其他律师 南京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2017-09-27 07:30:16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一、非法占有为目的的6种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 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二、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不仅是指行为人意图使财物脱离相对人而非法实际控制和管领,而且意图非法所有或者不法所有相对人的财物,为使用、收益、处分之表示。

2020-12-23 20:40:3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