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亲戚犯了贪污罪被逮捕了,就在事发前不久,他曾来我家拜访并声称有些东西要寄放,说等到日后有用时就过来取,介于是亲戚关系也不好多问,并且我也不知道他放的到底是什么?价值多少?但就在昨天,来了几个人到家里搜查,并找到了这些东西,打开之后令我们大吃一惊,因为全是价值不菲的东西,他们说这是受贿物品,但我们实数不知情,因为犯罪者寄存的时候是事发前,并且物品经层层包装,我并不是贪财好奇之人所以也就没有在意,请问我是构成犯罪了吗?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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