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在农村当兵退伍后一般都会选择回农村,所以就很少有出去外面发展的退伍军人,为了保障农村退伍军人的生活国家出台相关规定。
首先就是退伍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今年这项标准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分别为每人每年50520元和每人每年22790元。
二、退伍军人三无补助
其次对于农村籍军人并且现在仍然在农村生活的,这部分农村退伍军人只要满足年龄达到60周岁,
然后如果再满足三个具体的条件就可以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也就是说这部分农村退伍军人没有享受退休工资,没有享受国家养老统筹以及民政部门优抚补助的,那么他们每月能够享受到210元的特殊补助。
三、伤残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义务兵生活补助第三从2017年10月1日开始根据相关规定可知,农村籍老义务兵未来将按照服役年限计算补助,即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役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将能够增加5元补助。另外还有这两类农村军人生活补助和补贴将直接提高,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500元月,而参战参试的人员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550元月。
律师解析 退役军人待遇最新政策:农村退伍军人免征营业税,退伍军人从事经营活动,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其家属也可享受此项福利。《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三条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律师解析 1、基本复员费: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安家补助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回乡生产补助费: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4、医药生活补助费: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p>第十三条</p><p>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p><p><br/></p>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