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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能否继承遗产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你好:对于父亲再婚前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百年,属于其遗产,对于后建的一间,属于再婚夫妻的共有财产,该间的一半权益属于你后母,另外一半权益属于你父亲的遗产。对于你父亲的遗产部分(之前的建房,新建一间的一半),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后母、婚生一儿一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继母方的子女在再婚时未成年,且与你父亲形成了抚养关系,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根据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配遗产。
遗产继承在没有遗嘱或其他的情况下为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在你父亲去世的时候遗产应该由你母亲,你,你兄弟来共同继承,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需特殊照顾或尽主要抚养(或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所以说,在一开始继承的时候,你就应当继承你父亲财产。当然,你母亲的财产可以遗嘱指定一个或数个法定继承人继承。
房屋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各自享有一半的份额。你母亲去世以后,她的个人财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也就是你父亲、外公外婆、你和你弟弟5个人平均分配你母亲所占有的房产,每人继承房产的110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所以你同父异母的妹妹对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享有继承权。你父亲如果去世,他立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执行财产继承,但是他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即房屋一半的份额和继承于你母亲的房产的110份额,其他份额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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