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集体土地土地证是可以分割,但是就算要集体土地要进行分割也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够进行分割:
1.宗地应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2.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税费,并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按照投资协议书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投资并达到约定亩产税收,房屋竣工经验收合格;
4.符合规划,集体土地分割后不影响使用功能并满足安全条件;
5.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情形;
6.如涉及股东(或合伙人)变化的,按东政发﹝2010﹞59号文件执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集体土地土地证分割如何办理
这个集体土地土地证应该是由集体全部人进行分割办理的,以下是集体土地土地证分割手续及费用情况:
1.首先由集体土地全部共有人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分割转让证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集体土地土地证分割登记申请书;
(2)集体土地土地证分割申请人身份证明:集体土地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集体土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等;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审核)
2.用户到房地产开发公司领取《分割转让证书》,并与集体土地共有人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然后持以下材料到政务服务核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申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1)《分割转让证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购房合同;
(5)契税完税票据复印件;
总而言之,集体土地土地证是可以分割,但是就算要集体土地要进行分割也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够进行分割,要想集体土地土地证分割,首先由集体土地全部共有人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分割转让证书》,然后到政务服务核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申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即可。
您好,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但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仅包括个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申请获取的宅基地使用权,因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故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该宅基地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据此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而非个人所有,夫妻双方对宅基地只能享有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故在夫妻离婚时,宅基地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同时《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处的诉讼是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由此,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发生分歧的,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应当由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理,而不属于法院处理离婚纠纷案件的审理范围,故离婚双方无权请求审理离婚纠纷的人民法院划分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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