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并贷款,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其名下,离婚时房产归属可通过协议决定;如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房产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按民法典规定,由登记方补偿另一方。
专业解答通常情况下,若婚前购置之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替换或改造,则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此种特殊情况之下,我们应当确认房产的属性,即判定其作为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更为适宜。
专业解答婚前房产拆迁后所得的安置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拆迁补偿是对原房产所有人的财产权益的补偿,即使婚后获得,也只是原房产形态的转变,不改变其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不应被纳入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这一规定确保了个人财产权益的稳定性和合法性,避免了因婚姻关系变动而引发的财产纠纷。
专业解答婚前房产婚后置换,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置换所得新房产,按原房产在新房总价值中的比重,部分为男方个人财产,其余为夫妻共同财产。操作时需注意,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避免后续纠纷。
专业解答婚前房产拆迁后获得的回迁房是否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判断方式如下:若被拆迁的婚前房产位于国有土地上,并选择房屋补偿安置,且配偶不在安置范围内,通常该房产归对方个人所有。若配偶属于被安置范畴,则安置所得房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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