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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一般是什么呢

冯* 贵州-遵义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6.05 13:34:08 393人阅读

朋友寻衅滋事罪被抓,不知道量刑标准是什么,所以现在想咨询山东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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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的《关于办理寻衅滋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办理寻衅滋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本省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局:   现将《关于办理寻衅滋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印发给你们。本《意见》自收到之日起执行,此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一般不再变动。   为正确适用刑法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严厉打击寻衅滋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现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在司法实践中办理寻衅滋事案件的若干法律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1、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  
2、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  
3、追逐、拦截、辱骂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的。   因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四项行为之一而构成其他更重罪行,以重罪论处。  
(二)非法插手民间纠纷,殴打他人的,以随意殴打他人论;强行收取各种形式保护费,或者非法插手民间纠纷,以强迫手段索赔、讨债、从中牟利的,以强拿硬要论。山东寻衅滋事罪量刑可以参考一下

2017-06-05 13:42: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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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寻衅滋事罪量刑参照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17-06-05 13:37: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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