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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后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ask****719 江苏-盐城 合同效力咨询 2017.05.26 06:58:34 520人阅读

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后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要解除劳动关系怎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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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020-12-14 21:18: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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