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牡丹江法律咨询 > 牡丹江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 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管理法的区别

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管理法的区别

贾** 黑龙江-牡丹江 土地承包咨询 2021.04.03 09:06:53 306人阅读

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管理法的区别

其他人都在看:
牡丹江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牡丹江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房屋用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房屋用地,其房屋用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房屋用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房屋用地的,不予批准。”

2021-04-03 09:07:5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后被征收是否合法

    专业解答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后被征用的合法性问题在此过程中,农民集体土地的合法征收程序如下:首先,申请人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用地申请书及相应的土地开发计划;其次,相关部门依照土地利用规划拟订出具体的征收土地实施方案;随后,上述方案完成审核后,将以书面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接下来,依据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实际情况,拟定出详细的征地补偿与安置方案,并再次进行公告;最后,在落实了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之后,依法交付被征收的土地。

    2024.10.18 1912阅读
  •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法院予以支持吗

    专业解答依照现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指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绝不允许以出让、转让或租赁等方式,将其应用于非农业建设用途。然而如果买卖双方皆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已经完成了相关的宅基地审批手续,则该交易合同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立的住房,系指建造于农村宅基地之上的建筑物。

    2024.10.16 1791阅读
  •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会违法吗

    专业解答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这类规范性文件明文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国有的土地,都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这个过程必须符合严格的法律要求。

    2024.10.16 1486阅读
  •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违法吗

    专业解答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是否合法在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法规中已经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持有的耕地资源以及国有土地可以依据法律条款进行合法转让。这也表明在转让过程中,法定程序的规范性显得尤为重要。

    2024.10.16 1789阅读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专业解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问题研究在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协议所引发的争议时,应当明确适用专属管辖的相关法律法规。依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属于不动产纠纷范围内的事项都包括因不动产权利的确认、分割以及相邻关系等方面的问题而引起的各类物权纠纷。

    2024.10.15 1959阅读
  • 农村土地征地拆迁补偿争议的管辖法院是如何去确定的?

    律师解析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征地拆迁补偿争议的管辖法院是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2025.05.27 1011阅读
  • 农村土地征地拆迁补偿争议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律师解析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征地拆迁补偿争议的管辖法院是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2025.05.27 982阅读
  • 2025年新土地管理法中区片综合地价是指什么?

    律师解析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原则上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评估工作步骤有: 1.确定测算范围; 2.划定区片; 3.测算区片综合地价; 4.对区片综合地价进行验证和调整; 5.测算结果听证和修改; 6.确定征地区片价; 7.整理与编制成果。 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2025.05.19 1077阅读
  • 农村土地征地拆迁补偿争议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律师解析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征地拆迁补偿争议的管辖法院是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2025.05.09 1473阅读
  • 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村房屋用地作了哪些规定

    律师解析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房屋用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房屋用地,其房屋用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房屋用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房屋用地的,不予批准。

    2025.02.14 1193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