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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医疗纠纷是什么意思?

肖* 四川-遂宁 强奸辩护咨询 2021.04.03 07:42:29 301人阅读

一般性医疗纠纷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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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就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一般性医疗纠纷中,病人(家属)若认为医院有责任,要求医院赔偿,则需证明医院构成侵权。简言之要求证明以下四方面内容:
①病人有损害结果;
②医务人员有诊疗行为;
③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④医务人员有主观过错。

①和
②项很好证明,第

④项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相关鉴定结论予以证明。如果医院有隐藏、拒绝提供、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况,推定第4 项成立,病人(家属)无须再予以证明。
同时,法律也直接规定了在以下情况,医院对病人(家属)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是说,病人(家属)能够证明有以下情况造成病人损害,医院就要负责赔偿:
①医务人员没向病人(家属)说明病情、医疗措施。需要手术或特殊检查、治疗的,未说明医疗风险、代替医疗方案等,或未取得病人(家属)书面同意。
②医务人员在诊疗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当的诊疗义务。
③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血液等不合格。
另外,法律亦从反面规定了以下情况导致病人损害的,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①病人(家属)不配合医院诊疗的。但是,如果医院也有过错,仍需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②为抢救生命垂危病人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
③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

2021-04-03 07:44:29 回复

对于什么是一般性医疗纠纷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就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一般性医疗纠纷中,病人(家属)若认为医院有责任,要求医院赔偿,则需证明医院构成侵权。简言之要求证明以下四方面内容:①病人有损害结果;②医务人员有诊疗行为;③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④医务人员有主观过错。第①和②项很好证明,第③④项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相关鉴定结论予以证明。如果医院有隐藏、拒绝提供、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况,推定第4项成立,病人(家属)无须再予以证明。同时,法律也直接规定了在以下情况,医院对病人(家属)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是说,病人(家属)能够证明有以下情况造成病人损害,医院就要负责赔偿:①医务人员没向病人(家属)说明病情、医疗措施。需要手术或特殊检查、治疗的,未说明医疗风险、代替医疗方案等,或未取得病人(家属)书面同意。②医务人员在诊疗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当的诊疗义务。③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血液等不合格。另外,法律亦从反面规定了以下情况导致病人损害的,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①病人(家属)不配合医院诊疗的。但是,如果医院也有过错,仍需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②为抢救生命垂危病人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③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就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一般性医疗纠纷中,病人(家属)若认为医院有责任,要求医院赔偿,则需证明医院构成侵权。简言之要求证明以下四方面内容:①病人有损害结果;②医务人员有诊疗行为;③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④医务人员有主观过错。第①和②项很好证明,第③④项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相关鉴定结论予以证明。如果医院有隐藏、拒绝提供、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况,推定第4项成立,病人(家属)无须再予以证明。同时,法律也直接规定了在以下情况,医院对病人(家属)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是说,病人(家属)能够证明有以下情况造成病人损害,医院就要负责赔偿:①医务人员没向病人(家属)说明病情、医疗措施。需要手术或特殊检查、治疗的,未说明医疗风险、代替医疗方案等,或未取得病人(家属)书面同意。②医务人员在诊疗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当的诊疗义务。③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血液等不合格。另外,法律亦从反面规定了以下情况导致病人损害的,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①病人(家属)不配合医院诊疗的。但是,如果医院也有过错,仍需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②为抢救生命垂危病人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③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就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一般性医疗纠纷中,病人(家属)若认为医院有责任,要求医院赔偿,则需证明医院构成侵权。简言之要求证明以下四方面内容:①病人有损害结果;②医务人员有诊疗行为;③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④医务人员有主观过错。第①和②项很好证明,第③④项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相关鉴定结论予以证明。如果医院有隐藏、拒绝提供、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况,推定第4项成立,病人(家属)无须再予以证明。同时,法律也直接规定了在以下情况,医院对病人(家属)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是说,病人(家属)能够证明有以下情况造成病人损害,医院就要负责赔偿:①医务人员没向病人(家属)说明病情、医疗措施。需要手术或特殊检查、治疗的,未说明医疗风险、代替医疗方案等,或未取得病人(家属)书面同意。②医务人员在诊疗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当的诊疗义务。③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血液等不合格。另外,法律亦从反面规定了以下情况导致病人损害的,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①病人(家属)不配合医院诊疗的。但是,如果医院也有过错,仍需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②为抢救生命垂危病人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③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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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一般性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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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02 132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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