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专业解答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该部分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高低采用差额累进方式计算。
专业解答增值税是一定要交的,一般来说是按照下述规定: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专业解答房产税征收范围不包括: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市税务局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专业解答中国房产税的缴纳主体依据产权归属确定:全民所有房产由经营管理单位缴;产权出典则由承典人承担;产权持有者或承典人非本地、产权未定或存在租典纠纷的,房产代管人或实际使用者负责缴纳。这些缴税责任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简称为纳税人。
律师解析 一、房地产征收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二、房产税的特点有哪些 房产税的特点有: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2、限于征税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
律师解析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至30%后的余值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缴纳房产税时其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律师解析 一、房地产征收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二、房产税的特点有哪些 房产税的特点有: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2、限于征税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
律师解析 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前转让房地产的,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果涉及成本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土地增值税的特征有: 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2、征税面比较广。 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4、实行按次征收。
律师解析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地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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