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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否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邓* 河北-衡水 房屋租赁咨询 2021.04.03 01:10:52 401人阅读

公租房是否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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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山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该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涵盖从六分钱到三十块不等。税收制度上,山西实行固定比率或差异金额税制。根据地域不同,大、中型城市、县城、建制镇、工业园区等设置不同税额。大型城市年税额为三至三十元,中等城市为三至二十四元,小城市为一点八至十八元,县城、建制镇及工业园区为九毛至十二元。

    2024.08.10 2570阅读
  •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对象是什么

    专业解答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和利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基础,税务机构据此核算税款。税务部门按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范围,依据法定税额标准,计算税款并收取。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通过多项方法确定,非单一数字。

    2024.08.04 1976阅读
  • 开发商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算

    专业解答税收计量基于土地实际占用面积,先由专业单位测定或依据土地使用权证书,若无证书则纳税人自报面积。税率因城市等级而异,大城市1.5-30元/平米,中等城市1.2-24元/平米,小城市0.9-18元/平米,县城等0.6-12元/平米。应纳税额=实际占用面积×适用税额,年税额因城市等级不同而有差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均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2024.07.29 1315阅读
  •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哪些

    专业解答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免税,但出租或经营需缴税。国家财政拨款供养的事业单位、宗教寺庙、公园、景点、市政公共场所、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等也免税。企业自建的学校、医院等若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分开,也享免税优惠。国家重点鼓励的设施用地也有免税政策。新征农田一年内免税,贫困地区税率可适度下调,不超过最低税额的30%。企业免税用地也有专属优惠措施。

    2024.07.21 1829阅读
  • 成都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土地使用权税的纳税人须先登记相关资料再申报。纳税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及工矿区使用土地者均需缴纳。年度计量,分阶段支付,具体周期由省级政府规定。税额基于实际占地面积,标准因城市规模而异,大型城市1.5-30元,中型城市1.2-24元,小型城市0.9-18元,县城等0.6-12元。

    2024.06.25 2294阅读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包括行政村土地使用税吗

    律师解析 不包括。

    2025.02.18 1224阅读
  •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律师解析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包括: 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2、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 3、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025.01.24 1425阅读
  • 农村的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律师解析 1、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每个地方的具体征地补偿政策会根据具体的经济情况和其他因素来决定; 3、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4.10.08 1067阅读
  •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

    2024.10.01 1088阅读
  • 农村的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律师解析 1、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每个地方的具体征地补偿政策会根据具体的经济情况和其他因素来决定; 3、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4.09.09 124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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