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反诉只能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之前,开完庭不能再提起反诉,只能另行提讼。
民事诉讼中反诉的时间应当在证明期限届满之前。
一,有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反诉的时间和诉讼请求的增加是:案件受理后,辩论结束。根据最高人民第三十四条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第三款,反诉的时间和请求权的增加是:在证明书期满前。
从理论上讲,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和证据规则属于同一法律,对于同一法律,当然,新的法律优先原则和旧的法律,当然适用证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第八十二条规定:“过去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的规定不一致,以本规定为准。”
二,司法实践:
事实上,通常事先被告知证据的期限,证明的期限通常是在之前,而在诉讼期满前提出反请求的请求。有时在法庭上作出反诉,法官也被承认。
刑事诉讼开庭审理流程如下: (一)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 审判长宣布开庭以及相关事项,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二)法庭调查 开庭阶段的事项进行完毕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 第一小点,公诉人宣读书。 2.被告人、被害人就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陈述。 3.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 4.出示、核实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只有经过当庭查证核实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 5.调取新证据。 6.合议庭调查核实证据。 (三)法庭辩论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 (五)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六)宣判。分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形式。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 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是的。被告提交反诉状的时间在法院立案后,在收到起诉状之后答辩期内,使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反诉时间在开庭之前。
以下是说庭审时是否反诉必须提交反诉状,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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