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垫付的医药费在交强险中算谁的赔
【法律意见】
没有这个义务和责任,但是有抢救伤者的责任,至于医药费要双方协商解决,没有道理一定要由哪一方单独垫付,只要你尽到了在事发当时对伤者进行及时抢救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专业解答关于为受害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的情况下,保险是否会进行全额赔付的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若在紧急救援过程中,确有必要要求保险公司进行支付或垫付相应的抢救费用时,保险公司应在接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正式通知后,经过仔细核实确认,必须立即向医疗机构支付或垫付所需的抢救费用。
专业解答1、在涉及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完全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用。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不容忽视。2、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且肇事车辆具备有效的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将在相应的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伤员提供紧急救援所需资金的垫付义务。3、倘若不幸未投保交强险,又或者肇事者逃逸且经济赔偿能力有限,那么社会救助基金将会负责代为垫付相应款项,但这些支出后,须向相关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专业解答车祸发生后,受害方有权自行垫付医药费,但需符合法定条件:驾驶人无证或醉驾致人死亡、车辆被盗抢期间事故、及故意事故。垫付金额限于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用于覆盖救援过程中的必要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会在特定情况下承担部分或全部急救费用。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医疗垫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确定事故责任,双方可先自费治疗,保险公司暂不垫付。未明责任前,肇事方无强制垫付义务。责任明确后,按比例申请垫付,经济困难者可申请保险公司垫付1万元交强险医疗费。赔偿清算通常在伤者痊愈或康复后进行。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中,患者可自费先行医疗,康复后向责任方索赔。肇事者需承担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及住院伙食补助等康复期间合理费用的法定比例。
律师解析 1、支付医疗费用没有问题。让对方写一张收据,确保你支付了医疗费用; 2、建议直接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如果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医院可以给预付款收据,这样可以在以后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开具医疗费用发票。 对于索取垫付的医药费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