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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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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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对累犯、惯犯、反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执行标准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保外就医保障了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且适用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
一般是两种情况:
1、人民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
2、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专业解答根据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在刑事拘留阶段,倘若被关押的犯罪嫌犯或者被告人身患重病,此类疾病如若不及时处理恐将对其生命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他们在此情况下有权提出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的请求。然而,这一申请必须经过法定司法机关的审查批准,同时还须获得指定医疗机构的病情评估确认。
专业解答拘留期间,当事人不得申请保外就医。因为拘留并非刑事处罚措施,因此那些在拘留期间的人并不属于犯罪分子范畴,他们自然无法享有保外就医的权利。然而,倘若身患重疾,当事人可申请办理保外就医。
专业解答通常情况下,行政拘留人员是不能申请保外就医的。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行政拘留的特点和目的——它是对轻微违法行为的一种惩戒手段,执行时间通常不会太长。所以,大多数情况下,行政拘留人员不会因为身体原因需要保外就医。但是,如果行政拘留人员在这段时间里不幸得了重病,相关部门会进行严格审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人道主义关怀,提前解除对他们的拘留。
专业解答当人因涉嫌犯罪被拘留时,如果生了重病且无法自理,生活无法自理,也没有危害社会的可能,那他可能会被取保候审,还可能获准保外就医。但这得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程序。在决定是否同意保外就医时,会综合考虑当事人病情的严重程度、治疗的紧迫性以及对社会稳定的威胁程度等多个因素。
专业解答刑事拘留后,一般无法满足保外就医条件。保外就医是一项特殊制度,主要针对已被法院判刑并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只有在服刑期间患重病或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外部医疗救治时才能实施。而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有针对性的强制措施,主要用于案件侦查阶段,不涉及最终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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