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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破产债务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经常被咨询者问起,我的公司如果申请宣告破产了,公司所欠的债务怎么办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与股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上都是主体,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已经完成义务。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以及破产,股东或者高管人员一般情况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是这些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是从公司抽逃、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等,在这些例外情况需要承担,严格说担保情况下需要私人财产还债这是担保责任,而从公司转移资金只是需要把公司的钱还给公司,这些资金本来就是公司,而非私人财产。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首先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国家税金。然后,再有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优先受偿。剩余部分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若有剩余的,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可以不再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专业解答1.政策明确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且全面废除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相关约束,这样一来,理论上公司的所有股东(发起人)都可以轻松地申请创办“一元钱的公司”。2.在首次出资比例方面也给予了充分的自由度,不再强制要求首期出资额必须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的20%,这意味着在公司设立之初,所有的股东(发起人)都有可能实现“零首付”的理想状态。
专业解答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全体股东承诺支付的出资总额,须经注册机构认可。首期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和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三万元)。剩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清,投资公司可延长至五年。单一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十万元,需一次性全额支付,不允许分期。
专业解答有限责任公司认缴数额设置改革: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允许企业自定注册资本总额和首次出资比例,无需强制验资。出资方式和货币比例灵活,出资期限自由设定。实施认缴登记制度,取消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认缴期限未届至股东是不是要承担连带责任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会不会承担责任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律师解析 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是要承担责任的。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除此之外,受让股东对转让股东的瑕疵出资也连带承担补足出资的法律责任。理由是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将自己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了新股东,新股东已经客观上成为股东权利与义务的承受主体。原股东在转让股权时,有义务向受让方披露全部与股东身份有关的信息。 一般来说,企业股东承担的责任包括: 1、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这是股东的主要义务; 3、遵守公司章程; 4、公司注册后、不能擅自抽回出资额或者抽逃出资; 5、追加出资额的义务及出资额的填补义务; 6、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7、其他法定义务。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认缴范围内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主要有: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相对应的,股东权利如下: 1、参加股东会或者大会,行使表决权; 2、参与分红的权利; 3、查阅、复制权; 4、优先认购权; 5、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
律师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一次性缴足注册资本,但最近将实缴资本制度改为了认缴资本,各地也出了一些实施意见,具体可以去问问当地工商局。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57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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