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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注册公司的好处与坏处

刘* 江西-抚州 其他咨询 2021.04.01 07:21:37 11497人阅读

一个人注册公司的好处与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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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优点:
1、自己是老板,一人注册独资公司持有公司全部的股权,说话权威最大;
2、一人有限公司在运营中的所有纯净利润都是归一人所有;
3、可以一个人决策今后公司发展的所有规划和方向,无需经过股东会议商议,简化流程;
4、对个人来说,只要社会信用度较好,开一人独资公司就能帮他获得更多商业机遇;
其次便是注册一人有限公司的弊端上:
1、需要一个人付出所有的资金和费用,不适合积蓄不足的商家;
2、承担的风险较高,没人协助帮忙分担,盈利就赚钱,亏损就失败;
3、在公司发展和规划上,因为没有人出谋划策,决断更容易独断独行,方向错误。在没有足够丰富的认知和经验情况下,判断错误就有可能导致公司走上万劫不复的道路;
4、一个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压力可不小,严重的可能整晚都睡不好觉;
5、无法更好的从细节上管理公司,极容易就半路夭折,一家公司要发展壮大,就必然不可缺少公司股东与董事,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共同努力管理和用心经营,而一个人的精力始终有限,没有可靠的人在身边,股东制度的单一化,就会让个人感到对公司的管理有心无力。

2021-04-01 07:22:3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般企业纳税地与企业注册地是一致的。
“红筹企业”问题,属于非居民企业的税收征管方面,一般涉及少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也有相应的规定,专门管理问题所说的那种情况: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1、如果注册在A地的企业是核算的,其流转税、所得税均在注册地缴纳。如是非核算的,流转税在注册地缴纳,所得税汇总到B地的总部,总部再按比例分配其应纳所得税(有分配表)回注册地缴纳。
2、注册的公司在成立前应先择定其住所,在申请公司注册登记时,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住所证明,以证明将要注册的公司对该住所享有使用权。公司地址是公司章程中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之一,假若未作记载,则有违公司存在的合法性,公司也不能成立。经登记的住所若日后变更而未作变更登记,公司不得以变更的住所对抗第三人,即公司地址一经登记即产生了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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