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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履约保证金,对方违约能否一起

刘* 江西-吉安 合同效力咨询 2021.03.31 22:13:51 307人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对方违约能否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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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同时适用。履约保证金与违约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违约金是合同一方违约时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时预先设定而违约事实发生后据此承担给付违约金的责任,在性质上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履约保证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担保合同的履行,而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金钱作为债权的担保,是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在法律或行政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以设定履约保证金,以担保合同的履行。履约保证金在性质上是否具备违约金的补偿性和惩罚性,目前的法律或行政法规没有明确的界定。从一般意义上讲,履约保证金应该具备补偿性。
2、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有疑问,进一步咨询律图律师。

2021-03-31 22:15: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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