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收够一定的金额后就免费存了,但是如果物业费里含的电费中也包含了充电的费用就不应该再收费了。比如:
1,这个人员工资是持续的。
2,如果不给他看就找当地的房管局-物业科(物业办)有备案,他为了收回成本,然后这比钱又不在合同范围内,不应该全体业主承担,不是自管小区业委会也有合同备案物业公司是合同型企业,所以可以考虑另行收费。物业合同可以找物业看(物业应该公示过),但是如果有人看车.全体业主的缴纳的物业费里含公共用电,主要还是看物业合同,他的收费是根据合同的,但是一般不好找(没人管基本都丢了).他用自己的钱盖的(装修的)车棚,可以收管理费,会继续收费,但是充电产生的电费是充电人所为,如果是自管小区,就找业委会看合同
律师解析 电动车不让上楼充电物业有的措施是: 1.小区电梯安装电动车智能识别系统; 2.在楼前、楼后或地下车库修建电动车专用充电区,安装数量充足、操作方便、价格适中的共享充电桩,解决电动车充电问题; 3,加强宣传引导,解决“习惯”问题,向居民宣传电动车上楼充电的危害,普及相关法律。
律师解析 电动车充电器被偷物业有责任。电动车充电器被偷是小区值班的失职造成的,应当给予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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