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对方的行为危及到了生命安全的话捅伤也是算正当防卫的,是否算正当防卫需分情况而言。如果未威胁到生命安全,则一般不属于正当防卫,构成轻伤以上的,属于故意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应符合四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正当防卫误区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出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例外)。
专业解答根据咱们国家那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说法,就是说有个啥子人,为了保护自己或者别人的那种合法利益,避免遭受那些不好的事情侵害,采用了一些恰当的防御措施,而且这些方法都是合情合理的话,那他这样干就是一种叫做正当防卫的表现。要是这么搞下来,他的防卫行为对对方造成了轻度伤害,这种事情通常会被认为应该是可以接受和适当的防卫反应。
专业解答非法持有枪支导致的防卫过当致使他人死亡的法律责任若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持枪防御,并且被视为正当防卫的范畴时,则防卫者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然而,如持有枪支的行为涉及到非法占有或非法持有等违法犯罪问题时,通常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专业解答倘若先行实施攻击行为之人反遭殴打伤害,若其达成了正当防卫之条件,责任则应自负。然而,针对正在进行的行凶、谋杀、抢劫、性侵、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威胁到人身安全的暴力罪行,如能采取适当程度的防卫行为,即使最终导致不法侵犯者伤残乃至死亡,亦无需为防卫过当负责,在下免于刑事责罚。
专业解答正当防卫和互殴有很大区别。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保护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是无罪的自我保护行为。而互殴则是双方故意伤害对方,涉及双方责任,可能会被法律追究。所以,正确区分两者对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安全很重要。
专业解答一般来讲,合法防卫时导致第三方利益受损,通常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种合法防卫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限制侵害人继续实施侵害的手段。但是,如果这场防卫行为在实施过程中明显超出了必要的限制,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后果,那么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会减轻或免除刑事惩罚。在这种情况下,还可能需要承担适当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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