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秦皇岛法律咨询 > 秦皇岛贷款纠纷法律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贷款利息由谁承担?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贷款利息由谁承担?

陈* 河北-秦皇岛 贷款纠纷咨询 2021.03.29 16:55:00 483人阅读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贷款利息由谁承担?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秦皇岛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秦皇岛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应予支持,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解除后:“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未提出诉讼请求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解除。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的,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2021-03-29 16:56:00 回复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应予支持,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解除后:“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未提出诉讼请求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解除。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的,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一、出租房屋维修责任由谁承担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来约定维修责任。但现实中往往不是简单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维修争议的,因为维修责任往往隐藏在其他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晰问题。其实维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缮、装修后返修及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等多项内容之中,因此租赁合同双方在约定维修责任时,应全盘考虑,具体分析:
(一)房屋修缮责任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从角度认为,应将”承租人过错”进行列举,明确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房屋修缮责任条款中,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二)承租人装修改变房屋构造后的返修责任《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现实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改变构造(当然不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中产生的返修责任争议较多。
(三)承租人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实践中,对于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而形成的添附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属于合理添置的,那么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
3、若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添附的,且《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出租人对装修物的损失一般不给予补偿。
二、出租房屋维修费用由谁承担事实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出租房屋的维修,如果租赁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但如果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中对房屋的维修问题没有做出约定的,一般是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因此产生的费用也应该由出租人承担。此外应注意的是,如果出租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及时对出租房屋进行修缮,或者拒绝维修,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出租人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2、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相关法律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