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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火灾中立功的立功请示怎么写?

雍* 甘肃-庆阳 刑事诉讼咨询 2017.04.26 11:26:36 8324人阅读

朋友是消防员,在不久前发生的一次火灾救助过程中救了好些人,最后在其他队员的帮助下也将火扑灭,现在说要褒奖他,叫他写个立功请示,应该怎么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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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格式:
一、请示的概念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决断、指示、批示或批准事项所使用的呈批性公文。请示属于上行公文,其应用范围也比较广泛。
  
二、请示的特点
  
1、针对性。只有本机关单位权限范围内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项目安排等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或克服不了的困难,才可以用“请示”行文。请示上级机关给予指示、决断或答复、批准。所以请示的行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2、呈批性。请示是有针对性的上行文,上级机关对呈报的请示事项,无论同意与否,都必须给予明确的“批复”回文。
  
3、单一性。请示应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即使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也只能用抄送形式。
  
4、时效性。请示是针对本单位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求得上级机关指示、批准的公文,如能够及时发出,就会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请示的分类
  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请示分为以下三种:
  
1、请求指示性请示;
  
2、请求批准性请示;
  
3、请示批转性请示。
  
四、重点掌握请示的写法:
  
(1)标题。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事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请示的主送机关是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机关。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
  
(3)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等部分组成。
  
五、请示的内容
 
(1)开头。主要交代请示的缘由。它是请示事项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上级机关批复的根据。原因讲的客观、具体,理由讲的合理、充分、上级机关才好及时决断,予以有针对性的批复。
  
(2)主体。主要说明请求事项。它是向上级机关提出的具体请求,也是陈述缘由的目的所在。这部分内容要单一,只宜请求一件事。另外请示事项要写的具体、明确、条项清楚,以便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批复。
  
(3)结语。应另起段,习惯用语一般有“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以上请示,请予审批”或“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行”等。
  
(4)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标题写明发文机关的,这里可不再署名,但需加盖单位公章,成文时间××××年××月××日。
  
六、掌握撰写请示应注意的事项:
  第
一、 要正确选用文种;
  第
二、 要做到一文一事。
  第
三、 要避免多头请示。
  第
四、 要避免越级请示。

2017-04-26 11:29: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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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的呈请性、期复性公文。
一、标题:制发机关名称+事由+请示。
二、正文:
请示的原因:陈述情况,阐述理由,讲情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用“为此,请示如下”。
请示的事项:写明请示要求,如请求物资要写明品名、规格、数量,请求资金要写明金额。
三、结尾语:多用“上述意见,是否妥当,请指示”。“特此请示,请予批准”,“以上请求,请予审批”,“以上请示,请予批复”,“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执行”等语。
注意事项:一文一事;一个主送机关;逐级请示。
这就是一般情况下请示包括立功请示的大概写法了。

2017-04-26 11:28: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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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立功
所谓立功,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之规定,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发布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对立功作了详细地分情况的介绍。立功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注意这里揭发和检举的是他人的犯罪行为,如果是自己的行为,则是坦白或者自首,不属于立功。
2、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这里的重要线索,指的是对侦破案件具有决定意义的线索,根据犯罪人向司法机关提供的这些重要线索,司法机关应该进行查证。
3、阻止他人进行犯罪活动。犯罪行为人阻止了其他人进行犯罪活动,有利于减少社会危害性,保护社会利益。
4、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这里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应该包括同案犯。
5、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
二、什么是重大立功,重大立功有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的刑法典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立功可以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前文所说的立功指的是一般立功。如果要成立重大立功,需要在前文所说的立功基础上,再进一层。即,重大立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2、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3、阻止他人进行重大犯罪活动。
4、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
5、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等表现的。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涉及的“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等的“重大”,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三、立功有什么好处
立功能够帮助司法机关侦破案件,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也会给立功人带来好处。这些好处,其实是对该立功人表现的一种肯定。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规定,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分别按照不同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一般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由立功有什么好处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知道,立功对于当事人的意义更大多于能够从宽处罚。当然,相关司法解释对认定立功也有例外。即如果据以立功的线索、材料来源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立功:
1、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
2、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
3、他人违反监管机关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
4、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

2020-12-25 23:47: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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