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韶关法律咨询 > 韶关工伤纠纷法律咨询 > 我想办理工伤认定,但我已经做过病退手续了怎么办

我想办理工伤认定,但我已经做过病退手续了怎么办

万* 广东-韶关 工伤纠纷咨询 2021.03.29 09:12:10 375人阅读

我想办理工伤认定,但我已经做过病退手续了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韶关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韶关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检查表》,并提交以下列材料: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复印件 1份;
(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
(三)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检验报告、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四)申请再次鉴定(确认)的,需提供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复印件。
(五)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工伤职工之间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六)法规、政策规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时,应将原件一并送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核对。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 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021-03-29 09:13:1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如下:1、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4、鉴定书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5、异议处理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2、诊断结论。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当载明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3、诊断时间。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