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山南法律咨询 > 山南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人民陪审员如果拒绝参加审判活动,或有渎职行为的,应当怎

人民陪审员如果拒绝参加审判活动,或有渎职行为的,应当怎

甯* 西藏-山南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1.03.28 21:03:05 375人阅读

人民陪审员如果拒绝参加审判活动,或有渎职行为的,应当怎

其他人都在看:
山南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山南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三项、
第四项规定,人民陪审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或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及相关规定,,造成错误裁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予以免职。对于有上述情况的,除了应当予以免职外,还可采取将上述情况通知该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辖区内公开通报等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03-28 21:05:0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