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自愿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单方离婚即是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
知识延伸:
自愿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五、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专业解答1、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或按指印。3、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专业解答自愿离婚的手续步骤:1、申请。男女双方应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表,提交离婚申请书和离婚协议书,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后,要向当事人充分了解情况,并根据法律规定做调解工作。3、登记。
专业解答1、男女双方须持各自的离婚申请书,并准备好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及孩子抚养权等相关协议书。2、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场,由民政助理确认双方是否是自愿离婚。3、如双方自愿离婚,须出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书原件审核,复印件交由民政办留底。
专业解答协议离婚,双方需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及两寸近期免冠照片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办理,由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夫妻双方的离婚意向及离婚协议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后,没有异议的,将结婚证收回,颁发离婚证,夫妻关系解除。
专业解答若夫妇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申请后30日内,一方反悔可撤销。30日后需再次亲自申请离婚证,否则视为撤销。经确认双方真实意愿并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偿还等,即可登记并颁发离婚证书。
律师解析 办理刑事自诉手续有: 1、书面自诉的,应先撰写自诉状; 2、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3、人民法院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4、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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