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号签订买卖合同交定金2万,三月十号左右我办贷款当天付给卖方首付款40万,卖方打收条签字。三月中旬去过户,过户过程中发现卖方房本有问题,需要重新办房本,办房本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当中受新政策影响房价大涨,卖方要重新定价,房价上调。我想咨询一下卖方这样办是否合法?如果卖方违约该如何给我赔偿?
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卖方执意违约,可以要求卖方退换房款,赔偿损失,包括期间的利息损失,房屋增值的预期收益损失等
2017-04-26 05:13: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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