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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的时候要去公安局做什么证明才能做?

樊** 山西-吕梁 其他咨询 2021.03.28 08:40:27 498人阅读

法医鉴定的时候要去公安局做什么证明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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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一、伤情鉴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包括交通事故伤情、工伤事故伤情、意外伤害伤情、打架斗殴伤情。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委托伤情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二、如果在启动诉讼程序时还未做伤情鉴定的话,可以直接向提出申请,由委托鉴定机构来做相关鉴定。但是要把握时间,以受伤之日起一年之内为宜,尤其是工伤的等级鉴定。
三、一般受害人在
第一次治疗出院后就可以确定为病情稳定,然后就可以到并申请伤情鉴定,不需等到
第二次手术(比如取钢板)之后就能进行伤情鉴定了。鉴定时注意携带门诊(急诊)病例、住院病历及各种片子。
四、工伤事故伤情如果申请并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局委托鉴定中心做工伤鉴定,但是不影响当事人同时在侵权人赔偿自己,因为我国工伤保险赔偿的数额还是有限的。在后还要向提出申请再次由委托作伤情鉴定。
五、像打架斗殴致伤的,在派出所作完笔录后,要及时与派出所沟通作伤情鉴定或损伤程度鉴定。伤情鉴定是指轻微伤、轻伤、重伤的鉴定,结果直接决定侵权人是否负有刑事责任。而伤情等级鉴定是病情稳定出院后才能做的。如果相关侵权人的刑事程序到了阶段,一定要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为这个阶段侵权人愿意积极赔偿,这样对其的量刑有一定作用。
不需要带什么。

2021-03-28 08:42:27 回复


1、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2、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3、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从伤残鉴定之日起至鉴定报告的出具所需的时间,各个鉴定机构的用时不一致。但一般来说,鉴定机构在鉴定后约15天至1个月的时间,才能出具鉴定报告。

工伤认定是在事故发生后一年之内进行认定。rn劳动能力鉴定是在伤情稳定之后进行鉴定的。rnrn工伤保险条例rn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n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n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rn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n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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