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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损坏他人财物,价值几十元,可对方要5000元赔偿

陈** 河北-承德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1.03.27 13:12:42 359人阅读

对方损坏他人财物,价值几十元,可对方要5000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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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1-03-27 13:1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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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故意把对方价值6千元金项链拽坏急么定罪

    专业解答故意损毁他人物品应视情节轻重受到不同惩罚。如破坏金额超五千元、发生三次以上或组织三人以上公然损毁公私财物,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其他情况视为治安事件,可处五日至十日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可处十日至十五日拘留和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4.07.30 197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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