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对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并对案件依法作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侦查终结的案件必须是:
(1)犯罪事实、情节清楚;
(2)证明案情的各种证据充分确实;
(3)法律手续完备。
侦查终结的案件,负责侦查的人员应写出侦查终结报告。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侦查终结后,对于依法需要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应写出“意见书”;对于依法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应写出“免予意见书”;对于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撤销案件,如果被告人在羁押中,应立即予以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由自行侦查的案件,在侦查终结时,亦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别作出提起公诉、免诉或撤销案件的决定。
专业解答公安侦查完成后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如证据不足可退回补充侦查。侦查结论需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公安机关撰写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移交给检察院审查。同时,须通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案件移送情况。
专业解答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情况下,是可以移送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的,但需要达到批捕条件的,才可以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办理相关案件的移送审查起诉处理,具体情况下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来进行认定。
专业解答案件在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以后,证据上要充分,事实上要清楚,针对应当起诉的案件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查明的案件事实以及整理的案件证据一起提交给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会审查决定是否起诉。对于事实查清后认为不用追究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手续结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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