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外卖骑手,被商家污蔑偷东西,后报警看视频证明不是我向我道歉,但我不想接受可以起诉他吗?
[律师回复]你好,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构成名誉权侵权需满足四个要件。一是商家有侵权行为,其污蔑你偷东西属于捏造虚假事实的诽谤行为;二是行为指向你这个特定主体;三是商家主观存在过错,其在无证据的情况下随意指控,明显存在故意或过失;四是造成你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结果。比如商家的污蔑行为被店内其他顾客、其他骑手听到,导致他人对你产生偷窃的负面印象,或是影响了你在周边商圈的接单口碑等,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就可认定为名誉权侵权,具备起诉的核心依据。若只是商家私下和你沟通时表达了怀疑,未被第三人知晓,未造成你的社会评价降低,则较难认定为名誉权侵权,起诉后也可能因无实质损害结果而难以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