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赋予了辩护人在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
专业解答在下列情形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无法取得取保候审批准:1.所涉罪行性质严重且预计会被处以较重的刑事处罚者;2.存在逃跑可能性或者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之人;3.具备销毁、篡改证据、阻碍证人出庭作证或者与他人串通口供能力的人员;4.不愿提供担保人或者未能按时足额缴交保证金者;5.过去曾因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现又提出申请的人员。
专业解答在以下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通常将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当案件涉及严重暴力犯罪,例如蓄意谋杀、强奸、抢劫、绑架等罪行,或是犯罪嫌疑人具有逃逸可能性、可能会破坏、篡改证据,影响证人提供证言或者干扰串供者,亦或者存在对受害者、举报者、控告者进行报复的威胁和倾向等因素,司法机构通常会慎重考虑并拒绝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专业解答在中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种强制性手段,主要用于以下四类情况:1.针对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可以有效防止其再度危害社会;2.当被告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时,如果我们认为不会因采用取保候审而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那么也允许采用这一方式;3.对于那些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如果我们认为她们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同样可以考虑使用取保候审;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足够长的时间,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此时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
专业解答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及故意自伤自残以逃避法律制裁的人,或者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一般不适用取保候审。例如,罪行比较严重、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会被允许取保候审。
专业解答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程序中所采用的重要法律手段,主要适用于如下几种情况:首先,针对那些可能会被判以管制、拘役或是将会执行独立适用之附加刑等惩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其次,对于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期的罪犯,采取相对较轻的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避免其对社会构成潜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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