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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审计期间被告人逃脱可否决定逮捕

陈* 河北-秦皇岛 刑事诉讼咨询 2021.03.25 12:10:48 419人阅读

刑事案件审计期间被告人逃脱可否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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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中止审理。应当是检察院决定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2021-03-25 12:1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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