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你好律师,我们开庭了已经一个月判决书还没出来,这样正常吗?
你好,正常,法院会在审理期限内作出裁判
正常
一个月还是正常的
正常。一般是4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第一、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二、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提出建议的;3、由于回避申请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刑事案件开庭后一般是在两个月结审结。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