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注意,由派出所盖章证明:1、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注销卡等相关材料。8,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10: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5、独生子女证,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一。如确无人事档案、养父母:死者的父母、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复印件。7、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死亡注销页)。2,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离婚判决书、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4、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无亲属关系)。(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结婚证,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医学死亡证明、调解书。3、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6、出生证;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子女(包括生子女;11、户籍注销卡、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养子女。9、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配偶和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离婚证,要求、人口卡,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2021-03-24 09:08:29 回复专业解答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父母去世后死亡的,那么,父母的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即独生子女不是父母唯一继承人,遗产分配将变得复杂。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专业解答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父母去世后死亡的,那么,父母的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即独生子女不是父母唯一继承人,遗产分配将变得复杂。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专业解答独生子女是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的,具体规定如下:当父母去世后,那么父母的房产可由其独生子女继承,但是该房产的继承需要按份额继承,因为父母财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因此,独生子女是按份继承房产。
专业解答可以的。其资产的合法继承者有其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其子女要全额继承他的房产,那前提是他的配偶及其父母先于他去世,或者出具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如果他的子女是独生子女,只要其配偶和父母均去世或放弃继承权,其子女即可继承。
专业解答在父母去世前有遗嘱的,必须遵照遗嘱进行财产分配。若无遗嘱或遗嘱无效,财产继承按法定顺序进行: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涉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启动时,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执行,无第一顺位时,第二顺位继之,最后是第三顺位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律师解析 独生子女一般不可以全额继承父母房产。但父母通过遗嘱继承将其全额赠与给独生子女的除外。 如果父母留有遗嘱,明确写明将财产全部给自己的孩子,那么独生子女是可以完全继承的;但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会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孩子、父母和配偶。
律师解析 独生子女一般不能单独继承父母的房产因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且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但若被继承人在其他继承人均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情况下,设立遗嘱指定遗产由其独生子女个人继承的,独生子女即可单独继承遗产。
律师解析 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立有有效遗嘱的,会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律师解析 独生小孩并非一定能或一定不能继承父母的房产,是否能继承父母的房产关键要看父母是否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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