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客车核载8人实载9人,出事4人受伤,买了车上人员责任险
超载保险理赔要看事故原因 在“车辆超载,保险公司有没有权利拒赔”的问题上,记者随机采访了4个保险业内人士。虽然他们对案件的理解有些不同,但基本观点还是一致的,那就是: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根据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是超载而定。 财经大学保险学教授: 按照保监会原颁发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中的第25条规定: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第30条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24条至第29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可是,由于这两条规定没有明确超载和保险事故的因果关系,又没有将因超载而发生的事故列为责任免除的范围,因此发生了不少保险纠纷。 超载可以拒赔,但超载并不是一个可以拒赔的万能理由。从上述案例来看,是行人违规在先,事故主要责任方是为了避让行人才导致事故发生。超载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2021-03-23 09:09:16 回复律师解析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经核准允许的经营者,应当持客运管理机构核发的许可凭证,向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车辆牌照等手续。已按前款规定办妥手续的,由客运管理机构发给经营资格证书,并发给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后方可营业。 第三十三条规定,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规定,客运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当事人造成经营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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