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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的适用范围

席** 四川-成都 破产清算咨询 2021.03.18 19:00:48 363人阅读

破产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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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适用范围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021-03-18 19:0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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