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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依据

杨* 贵州-黔南 其他咨询 2021.03.15 07:20:35 376人阅读

残疾人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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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021-03-15 07:22: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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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交通事故残疾辅助器具费依据是什么?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残疾辅助器具费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等。残疾用具费应当根据伤残结果和实际需要,按照国产中档用具的标准予以赔偿。

    2024.09.21 3507阅读
  • 残疾人辅助器具费准予证明,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析 残疾用具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其组织肌体的某项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而需要赔偿具有补偿功能的器具而支出一定的费用,由事故责任者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 例如,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下肢或者上肢残废的,有必要配置假肢,由此支出的费用,属于残疾用具费。 残疾用具对一些程度的残疾来说是必须的,是受害人日常生活的需要,是交通事故的后果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肢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如瘫痪后购买的轮椅、截肢后购买的假肢、失明后安装的义眼、听力减弱购买的助听器、智力残疾者使用的行为训练器、生活能力训练用品等等。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2024.10.11 10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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