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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搞养殖可以吗?

杜* 山西-运城 其他咨询 2021.03.14 18:47:15 444人阅读

我想搞养殖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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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155号)规定,如符合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条件的,按设施农用地办理,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流程:
  
1、 经营者申请;
  
2、 乡镇申报;
  
3、 县级审核;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
  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请提供如下资料:
  1、 设施农用地申报表;
  2、 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
  3、 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权流转的提供“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
  
4、 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填写补充耕地方案;
  
5、 位置图(标明配套设施用途、用地面积、拐点坐标的现状图);
  
6、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021-03-14 18:48:1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对土地的用途管制不因自留地或者承包地等权属问题而有区别。占用耕地建养殖场是耕地总量减少的原因之一。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规定,畜禽养殖用地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其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当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主要办事程序:   (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解答如下, 注意办理顺序(不然会多走很多路)第一步:先打电话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咨询办理养殖场对土地的使用要求。(我国国家的土地是有很多性质的,比如村里分配的地,你造了房子,但性质可能是耕地,没人举报是不管的,但建养殖场就需要商业用地等诸如此类的要求才能办理。)同时顺便对你自己的地块办理土地使用证。 为什么先明确土地顺序呢?就是因为土地性质的原因,如果许可证和注册都下来了,到土地性质不过关,不是换块地这么简单。按照程序是重新申请一遍。白白浪费前面的时间。所以先明确自家土地的性质和证件放在
第一步。如果咨询结果明确不能使用,就直接考虑换块土地使用。第二步;在确认土地可以使用的情况下,再向相关部门申请养殖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各种证件。同时根据要求进行前期的一些硬件建设。第三步:证件完善,环保消防排污等检测合格,可向工商申请注册(也可以先申请注册再通过检测),这里的前后顺序,只要咨询当地工商管理机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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