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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法院管辖范围,以被执行人的名义

王* 广东-湛江 其他咨询 2021.03.14 00:05:05 496人阅读

怎样理解法院管辖范围,以被执行人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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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管辖的规定,使债权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执行,体现了一定的灵活性、更有利于债权的实现。这里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限定为基层人民,可以准确确定执行案件的管辖。rr由于被执行的财产也可能分布在多个地方,所以,同一个执行案件可能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都有管辖权。因此,法律规定充分尊重当事人对执行管辖的选择权,一个案件由哪个负责执行,由申请执行人的选择而定,申请执行人可以从对自己有利的角度从多个有管辖权的中选择一个执行,之间既不能争抢管辖,也不能相互推诿,禁止在管辖问题上给当事人设置障碍。如果申请执行人向两个以上人民申请执行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的规定,应当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先立案的人民不再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rr申请人向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申请执行,应向提交: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身份证;
3、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一审、二审裁判文书,以及查封财产的裁定书;
4、被执行人所有财产的证明材料。r《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2021-03-14 00:0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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