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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和滞纳金可以同时赔付吗

魏** 广西-河池 税务行政复议咨询 2021.03.13 20:21:36 382人阅读

违约金滞纳金可以同时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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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可以。如果是民事合同,那么滞纳金无效,只适用违约金。滞纳金属于行政范畴,不属于民事范畴。滞纳金属行政法律中的概念,是因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法律规定的缴费义务例如税费等,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具有国家强制性,发生在不平等的行政关系主体之间违约金属民事法律体系中的概念,是因违反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具有赔偿性的金钱给付义务,发生在平等民事关系主体之间。违约金属于损失赔偿。

2021-03-13 20:22:3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语义解释,滞纳金是因逾期缴纳税款、保险费或水、电、煤气等费用而需额外缴纳的钱。这里的“逾期”,指的是超过了缴款规定时间,可以说,这只是从时间角度对滞纳金给出的定义。而对水、电、煤气和保险费收取滞纳金,则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是当时行政管理的用语,而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从法律意义上说,此类合同中不能再叫滞纳金,而应是违约金,因为在水、电、煤气、保险费等服务合同中,双方是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照合同约定原则,谁违反合同约定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通常以给付违约金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法律实践中,只有基于法律义务而必须缴纳的费用才存在滞纳金问题。在我国现行法规中,滞纳金一词在下列法规中有所表述:《税收征收管理法》、《公路法》、《劳动法》、《海关法》、《水法》等。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应缴税款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滞纳金往往带有法定性、强制性等特征。  相对于滞纳金,违约金则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产生的损失的计算方法。”当然,违约责任还有其他承担方式,如赔偿损失,定金罚则及继续履行等。一般而言,违约责任是一种合同责任,而合同只要不违法,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罚款则属于行政处罚的的范畴,行政处罚包括人身罚、财产罚,行为罚和申诫罚。按照这一分类,罚款当属财产罚的一种,是指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依法强制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钱款的处罚方式。如工商部门对违法经营的企业进行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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