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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协议与补充协议的区别与联系

谭** 湖南-衡阳 其他咨询 2021.03.11 19:44:54 465人阅读

附属协议与补充协议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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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生效时间的区别:
遗嘱是立遗嘱人在生前就其身故后留下的遗产作出的财务预安排。遗嘱应当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生效。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为了确定赠与行为和实现赠与目的而签订的协议。赠与合同的生效一般是以交付为条件,但法律对不动产的赠与、公证赠与作出了明确规定,应依法办理。
2、法律行为上的区别:
赠与是合同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经要约与承诺取得一致,才能成立。
遗赠是单独行为,依照法定的方式作出即可。

2021-03-11 19:4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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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劳动合同附件与补充协议是否法定有效?

    专业解答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劳动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的补充,两者是从属关系,因此只要不违反原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内容,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是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之下签订,就与原劳动合同一致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024.08.12 417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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