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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相互协商一致的结果,一方提出合同草案,另一方要求将合同文件带走进行具体研究再做决定,也是合理合法的要求,但一般来说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一,如果合同中涉及到一方的商业秘密的,另一方要求带走的,可能会给一方的商业秘密造成损害。如果是这种情况,一般应当告知带走合同的一方,根据法律规定利用合同磋商而侵害一方的商业秘密的,应当赔偿经济损失,最好双方当面协商。
二,提供合同的一方不能在签名盖章后再把几份合同都给对方带走,以防对方篡改合同条款。
2021-03-10 20:37: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