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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为慢性疾病,还有必要做病理鉴定吗

夏** 四川-成都 强奸辩护咨询 2021.03.10 14:31:52 380人阅读

鉴定为慢性疾病,还有必要做病理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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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待遇标准:  
1、特殊慢性病不设定起付线,参保人员在认定有效期内发生的治疗费、药费、(百元以上的检查费最多报销两次),统筹基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  
2、特殊慢性病费用符合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的,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  
3、特殊慢性病实行限额管理,根据不同的病种,治疗费用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鉴定病种一种以上的(每人最多可鉴定三种特殊慢性病),每增加一种病种,在主要治疗用药的病种支付限额上加400元。

2021-03-10 14:3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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