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中逃跑,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应当予以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专业解答承办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提出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领导批准后,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应写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住址等身份状况,被监视居住人应遵守的事项和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执行机关的名称等内容,并向被监视居住人宣布。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专业解答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后,拘留时限不应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指限制人身自由,在指定居所内执行,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决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这些机关有权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专业解答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虽限制人身自由,但日常开销仍需自理。无固定住所或案件特殊时,公安可安排居所并承担费用。被监视居住者无需额外缴费,但需遵守不离开指定地点的规定。特殊情况需离境需审批。公安有权对特定情形如疾病、无法独立生活者实施监视居住。
专业解答在刑事诉讼中,满足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申请监视居住,这些条件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为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或无其他抚养义务者的唯一抚养人,或案件特殊性质需监视居住,或羁押期满但案件未结需继续监视居住。符合这些条件的涉案人员,可依法申请实施监视居住。
专业解答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虽限制人身自由,但日常开销仍需自理。无固定住所或案件特殊时,公安可安排居所并承担费用。被监视居住者无需额外缴费,但需遵守不离开指定地点的规定。特殊情况需离境需审批。公安有权对特定情形如疾病、无法独立生活者实施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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