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贺州法律咨询 > 贺州司法文书法律咨询 > 民事调解书丢失怎么办

民事调解书丢失怎么办

魏** 广西-贺州 司法文书咨询 2021.03.06 18:15:13 423人阅读

民事调解书丢失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贺州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贺州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拿身份证到做出判决的调取原调解书档案,复议调解书由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调解书是指人民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种之一。调解书是仲裁庭或仲裁员根据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该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人民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有县、团级以上(本县、区的,应持乡、街道办事处以上)介绍信,按有关外调规定办理。涉及、个人阴私和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案卷,不得查阅。律师查阅档案,应通过原案件承办人办理。卷内材料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结论性材料外,其他材料原则上不准摘抄和复制。  第二十三条  诉讼档案应按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类别分别保管。行政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等应按有关规定保管。

2021-03-06 18:16:1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 欠条丢失有法院调解书有效吗

    2025.06.01 941阅读
  • 调解离婚的协议书丢失后再婚属重婚吗??

    律师解析 调解离婚协议丢失后再婚不属于重婚。 调解离婚协议丢失后再婚不属于重婚,因为哪怕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都不会影响判决书和调解书的效力,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还是生效的,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结束,再婚的,现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3、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2025.05.19 1487阅读
  • 民事调解书丢了怎么办理

    2025.03.01 1175阅读
  • 离婚调解书丢失怎么办

    2025.01.30 1108阅读
  • 仲裁调解书丢失了怎么办

    2025.01.29 108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