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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漏税漏漏管,税务局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张** 甘肃-嘉峪关 工商税务咨询 2021.03.06 13:08:10 304人阅读

企业漏税漏漏管,税务局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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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征管法和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因纳税人责任导致不交或者少交税款的,除补交少交税款外,还要加征滞纳金,构成偷税的,还要承担罚款因税务机关责任导致纳税人少交税款的,纳税人补交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根据以上规定,税务机关漏征漏管企业,税务机关承担漏证漏管责任,纳税人承担补交税款责任。但税务工作实际中,我国实行纳税人纳税申报制管理,几乎不可能出现税务机关漏证漏管,因为纳税人要对自己的所有经营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不申报就是纳税人的责任。明白

2021-03-06 13:09:10 回复

企业偷税漏税归税务部门管,偷税漏税是由税务部门进行教育责令修改并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
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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